来源:【青岛信网】信网1月3日讯据青岛市公安局消息,2023年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维护法规严肃性,即日起,青岛市公安局等部门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加大法制宣传和巡逻执法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对我市禁
社区里的宣传禁燃标语十分醒目。文/图 半岛记者 潘立超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青岛市内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全域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青岛这些区域禁止燃放和售卖烟花爆竹】春节临近,市民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宜格外关注,《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中对禁放区域做了规定:一是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二是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三是其他区市政府确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为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站、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范围内;9.山林、苗圃、旅游景点等重点防火区;10.高层建筑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或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图源:即墨政务网来看《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青威路---潍蓝路---龙青高速---鹤山路---204国道---即墨城阳界---天山一路---淮涉河二路---青荣城际铁路线---青威路之内区域。
空气污染、噪音污染、人身伤害、安全隐患……每逢年节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大量困扰。近年来文明迎节庆,禁放烟花爆竹的呼声越来越高,全国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列中来,“禁放”受到岛城市民的广泛支持。
中国发展网:《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并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月1日起,《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正式实施!昨天,随着城阳区公布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范围区域图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已全部确定!快往下看,你家所在区域要禁放吗?明年起,烟花爆竹由“限放”改为“禁放”!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田为有效遏制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持续巩固青岛市烟花爆竹禁燃管控成果,共同维护和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青岛市公安机关加大执法力度,曝光一批涉烟花爆竹案例。7月19日王某某在青岛市市南区第三海水浴场违规燃放了2个烟花,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从2020年1月1日起,《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正式实施,按照规定,青岛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将由“限放”改为“禁放”。黄岛区建成区属于全面禁放范围。12月26日上午,辛安街道社会治理中心网格员与辛安派出所民警冒着严寒,走上街头联合开展活动,宣传禁燃禁放新规。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保护岛城碧水蓝天青岛最严“禁放令” 2020年元旦实施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售卖、燃放烟花爆竹将受到严厉处罚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迎来2020年元旦,在辞旧迎新的氛围下,《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将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