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主持人:市委宣传部新闻二科副科长 蒲怡瑄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新修订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主城区和县市区建成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滨州公安提示:自觉遵守燃放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滨环委办54号〕、《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滨高新环委办11号〕要求,现通告如下: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2月6日。
在东营市政府官网,有市民于12月10日提问称,下个月就过年了,可以放鞭炮吗?东营市公安局于12月14日回复称,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有7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
2月7日,滨州市公安局组织召开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袁海泉参加发布会并通报《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出台实施一年来的具体成效,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根据《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规定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四条环城道路以内以及县建成区除夕至初五、正月十五可燃放烟花爆竹今天可燃放提醒广大市民明天起将禁放否则将追责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期间和正月十五当日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2月20日,山东商报从东营、滨州两市的政府网站了解到目前两地已明确春节期间可以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东营在东营市人民政府官网-网上民生一栏中看到:12月10日,有市民提问称,下个月就过年了,可以放鞭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