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2025年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购买、燃放迎来高峰期,同时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时期。1月18日,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提示函,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存放、燃放等环节的安全。
在2024和2025年,湖北省各市关于烟火燃放的要求各有不同,以下是对部分城市烟火燃放规定的罗列和详细介绍。一、宜昌市通知时间及详细内容• 通知时间:2024年11月。• 详细内容:《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止。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荆州社会正文 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1-19 09:48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安全事故及空气、噪音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极目新闻通讯员 王厅“你好,当前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你们店在禁鞭区内,请你们一定要按照禁鞭要求和规定,不得销售和储存鞭炮。”1月20日上午,在湖北鄂州城区某超市,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凤凰派出所禁鞭宣传民警对某超市负责人说道。紧绷安全弦,防患于未然。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12月25日晚,樊城区关圣古镇景区燃放烟花爆竹直接影响中心城区12月26日凌晨空气质量由轻度污染上升为重度污染。元旦、春节临近,全市即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
为营造绿色、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扩大主城区及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决定》及《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设鄂州花湖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通告》等规定,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要求通告如下: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关于《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在荆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更好的开展我市城区禁鞭工作,维护人居环境,拟从2020年起将仙女公墓、石莲公墓纳入禁鞭范围,我们起草了《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在荆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从荆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今年春节荆州继续执行禁鞭相关规定,市城区、县市城关、乡镇集镇,公墓、森林防火重点地段,宗教场所等重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关于随州城区禁鞭区内公墓及私坟安葬、扫墓、祭祖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宜调整的通知随禁鞭组发[2016]4号曾都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单位: 为倡导文明祭祖,巩固禁鞭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维护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天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在天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