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近日,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红柠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
来源:陕西交通广播 近日,西安公安浐灞分局依法查处了多起非法储存、运输、售卖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现就具体情况通报如下:2024年12月31日,张某、徐某在西安市灞河东路后海区域附近非法售卖烟花爆竹21箱被查获,分别被行政拘留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改善空气质量,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在此,向全体法官干警发出如下倡议:一、争做禁售禁放的 “践行者”全体干警要切实增强大局
1月23日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应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咸阳
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1月15日上午,平利县三阳镇人民政府组织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负责人召开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会议。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炜霖出席并讲话,党委委员、派出所长周立,市监所所长李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主任王鹏参加会议,副镇长胡喆主持会议。
《看咸阳》讯:为切实维护岁末年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咸阳市公安局持续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严密防范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确保广大群众安全过节。近期查获5起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为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
倡 议 书广大市民朋友们: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改善空气质量,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我们倡议:一、从自身做起,做禁售禁放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