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建设和谐、文明、宜居的城乡环境,根据《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全部行政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允许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燃放。
2018-02-1414:33|台州晚报新春佳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市民表达喜庆的传统习俗之一。为此,近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发起“爱我台州蓝天拒绝烟花爆竹”倡议活动,截至目前,已有8200多位市民参与签名接力。
2月13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在第一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去年只有8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另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人员近日一项实验结果显示,一个鞭炮就足以让10立方米内的PM2.
春节将至今年春节期间我市能否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和地点如何划定一起来看各地通知▼椒江允许燃放时间2024年2月9日(除夕)、2月10日(正月初一)、2月24日(元宵节)全天。禁止燃放区域东至东环大道,南至开发大道,西至中心大道,北至云西路区域范围内。
椒江警方查处今年首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现场缴获各类烟花爆竹1000余箱,涉及案值约十万元。椒江公安分局组织辖区各派出所对超市、街头小巷进行“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销售、燃放旺季,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可能增多的情况,公安部会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会同安监部门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为广大群众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1月20日,台州市下发《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台州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进行通告。和2014年11月8日发布的通告版本相比,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种类、禁燃区域、申请举办焰火晚会的方式和处罚措施都没有变化。
提到过年,相信大家印象中就是阖家团聚、一起看春晚、一起放鞭炮但是,要提醒大伙了,今年春节期间椒江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禁放令”继续施行▼警方提醒:在即将来临的新春佳节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全部行政区域。
此外,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