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9日举办的2025年海口新春重要文旅商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口将在元宵节举办2025年烟花晚会表演时间为20:40—21:20共计40分钟其中20:40—21:00在万绿园举办大型无人机表演,21:00—21:20在海口湾举办I级烟花表演。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市下列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学校、敬老院、医院、商场、宾馆、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机场、车站、码头、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地
海南日报记者余小艳 通讯员黄雅海口市实行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定人、定岗、定责,将全市划定845个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网格,进一步压实镇(街道)、村(居)责任,严防烟花爆竹燃放。这是海南日报记者2月4日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的。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安全、文明、洁净的新春佳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海口市烟花爆竹
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安全、文明、洁净的新春佳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25年1月2
海南日报海口2月2日讯(记者周晓梦)元宵将至,如何为蓝天“减负”?2月2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污防办)获悉,我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通过广泛宣传、开展巡查、源头管控等多措并举,持续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守护蓝天“不放假”。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1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有效防治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安全、文明、洁净的新春佳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
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有效防治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安全、文明、洁净的新春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
来源:海南特区报 春节临近不少人关心节日是否能燃放烟花爆竹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治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确保市民和游客度过安全、文明、洁净的新春佳节,连日来,我省各市县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先后发布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控通告。
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致全市学生和家长的温馨提示亲爱的师生及家长朋友们,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辞旧迎新、欢庆佳节的传统习俗 。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还会制造噪声干扰居民生活。此外,燃放劣质爆竹或操作不当,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周月光 陈婧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治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大气和噪声污染,确保市民和游客度过安全、文明、洁净的新春佳节,连日来,我省各市县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先后发布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控通告。
海口网1月24日消息1月24日,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2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指导各市县政府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确保2022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开门红”。
日前,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处100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