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获大量非法烟花爆竹日前,晋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滨江派出所、罗山派出所成功破获一宗特大非法经营案件,端掉晋江开展2019年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禁炮统一行动以来首个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窝点。
岁末寒冬 年味渐浓市民朋友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热情也愈发高涨为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的新春佳节我们特此提醒您: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市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泉政规〔2023〕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市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
春节临近福建多地发布通知这些地方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一起来看厦门01·海沧区可燃放区域·▲海沧区可以在图中淡蓝色区域,各行政村自行划定的燃放点燃放图中黄色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在以下规定的时间、规定的燃放点允许燃放除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外的烟花爆竹。
近日,晋江池店镇联合池店派出所,带领镇、村两级巡逻队员对农贸市场、沿街店铺、寺庙周边等可能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摸排,并在池店村菜市场内发现一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对该店铺进行仔细检查,并将非法储存烟花的违法嫌疑人传唤至池店派出所进行调查。
泉州市拟调整燃放烟花爆竹限制举措中心市区设三处限制燃放区域在中心市区有望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了。昨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市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已拟定,现征求公众意见,欢迎广大群众参与。
近日,晋江内坑镇组织安办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当日,执法组重点检查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售卖行为。同时,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求经营户自觉抵制非法经营,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岁尾寒冬 年味渐浓很多宝子都关心能否放烟花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烟花虽美但安全与环境更珍贵!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传统习俗,承载着人们对新年的美好祈愿。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一习俗也带来了安全隐患与环境问题。
东南网12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陈耀宗 庄凌龙)记者从福建晋江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日前查处了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现场缴获烟花爆竹3780件。此案为近五年来晋江警方查获当宗涉案数量最大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广大市民朋友们:晋江市政府已于2008年11月20日印发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和陈埭、安海、西滨、池店、永和、东石镇、经济开发区全部村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