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全媒体记者朱旭竞报道:今天上午,县公安局治安机动警察大队接到报警称,明珠路边的小树林有人肆意燃放烟花爆竹多个。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把燃放者朱某带回城东派出所作了笔录。据了解,燃放者是某酒业公司的负责人,因为今天开张,在明珠商务大厦街对面燃放烟花。
本网讯 1月25日上午,记者从县城管执法局获悉,为了保障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春节期间,长兴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燃放有限开禁,有限开禁时间为2016年2月3日(农历十二月廿六)至2月23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周一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对违法行为,由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记入社会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