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澎湃新闻注意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美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对《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秀洲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披露了部分不予采纳意见建议及理由。
秀洲区嘉兴市三环路以外: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下列场所不得燃放烟花爆竹: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重点单位;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随着春节临近,可否燃放烟花爆竹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热门话题。有人觉得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增添节日氛围,也有人对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感到担忧。其实,探讨是否应该燃放烟花爆竹,本质上是在探讨如何共度一个既欢乐又美好的新年。
虽然还在年里,但随着政府治理大气污染不断深入,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也受到了相应的限制。就拿杭州来说,2013年是14天,去年减少到4天,今年只有3天。过完年三十和大年初一,从今天开始,全省很多地方就不能再燃放烟花爆竹了,要一直等到元宵节才能放。
为方便广大群众在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允许燃放期间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12月10日下午,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许可工作情况以及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求作相关说明。
8月19日下午,我县召开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会议,落实下一阶段危化品安全管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管,落实危化品实名制流向管理,确保危化品的流向和用途。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现就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嘉善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和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