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成都市公安局党委专职副书记、市公安局交管局局长李文胜通报疫情防控相关情况。“5+1”区域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所在街道的人员可在“5+1”区域间流动,但不得前往“5+1”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市)县。
9月17日,成都交警再次发布提醒消息,按照《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成都高新南区属于“5+1”区域范围,请高新南区辖区内的市民朋友继续遵守通告要求,不驾驶未办理电子通行证的车辆上路行驶。
9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了解到,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开展流动严控行动,严格限制车辆流动,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和防疫的相关工作车辆凭《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禁止其他车辆上路通行。
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防疫指挥部要严格审核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应急运输的人员及车辆申领资格,从严发放《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通行证》、《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对未严格审核发放和违规使用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9月6日凌晨,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严格限制车辆流动,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和防疫的相关工作车辆凭《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禁止其他车辆上路通行。
1.通行证发放有何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防疫指挥部要严格审核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应急运输的人员及车辆申领资格,从严发放《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通行证》《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对未严格审核发放和违规使用的,将严肃追究责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