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明星代孕事件败露,长期以来海外代孕或者地下代孕问题,浮出水面。众所周知,代孕在我国法律是禁止的,但孩子是无辜的,代孕已经成事实,但代孕所生子女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民法典第1071条明确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娱乐圈爆出了一个惊天大瓜,某女明星在找美国代孕,后来和男友分手,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纠纷。竟然还有这样的人,突然感觉人和动物其实没什么区别,一点也并不高级。所以这回的话题就是游走在法律边缘上灰色的产业链——代孕产业。代孕生的孩子到底归谁的?不细说那些恶臭的八卦了,省得吃不下饭。
本期主笔:熊燕少年家事庭入额法官武汉大学全日制法学学士、硕士本院青年审判业务带头人不孕不育、中年失独、人口老龄化等客观因素催生了现实中大量的代孕(现代语境下的代孕,通常指利用人工辅助生育技术进行的、非经过性交的代孕)。
1月19日下午,郑爽发文回应“疑似代孕弃养”,同时也将“代孕”这个不断被讨论的话题再一次推上风口浪尖。在少数国家及地区,商业代孕形成灰色产业链。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我国一些居民选择赴海外找人代孕。代孕有哪些风险?到国外代孕一旦被揭穿,身处国内的父母要不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围绕着两份《试管婴儿包成功代孕协议》,一份出生医学证明和相关产检分娩记录,普陀区法院于2019年5月受理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王某自行提供精子,进行试管婴儿代孕,孩子小王出生后,王某与其公司员工沈某协商后,将沈某的信息填在出生证明的“母亲”一栏上。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林辉1月18日,影视演员郑爽前男友张恒在微博发文回应他在美国滞留一年多等诸多事宜。因为这个热搜,很多网友发出了 “郑爽结婚 ”和“郑爽代孕“ 的猜疑,关于 “代孕” 的话题也引发网友热议。
首先确定我国明确禁止代孕行为代孕,简单来说就是借腹生子有志愿代孕和商业代孕志愿代孕是算一种公益性的行为概念比较模糊,就是没有任何利益产生的代孕行为。商业代孕,顾名思义,就是把代孕当做一种商业行为,以此获利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同时禁止志愿代孕和商业代孕。
晚饭后,我刷着知乎,刷到了一个热门话题《错换人生28年》,看到那个想要割肝救儿子的可怜母亲,最后发现自己倾尽所有的爱的儿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很大可能是被养子的生父母有目的有计谋掉包,忍不住对身边也刷着手机的老公陈伟吐槽说。
有网友爆料张恒与郑爽在美国找人代孕,事实上2019-2020年间,郑爽一直在参加活动,没有任何做母亲的迹象,比如备孕等等。那么就代孕这个问题,以后,孩子会和谁亲近一些呢?一个是为了孩子,受苦受难的孕母,另一个是孩子生物学上的母亲。都亲近在大多数情况下办不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