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个医学上的共识是,不论疫苗的研发和生产如何科学规范,都无法避免低概率的异常反应。作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新纳入的一类疫苗,新冠疫苗在公益性、免费性上与免疫规划疫苗一致,但在接种自愿性上又与非免疫规划疫苗相似——即是一类独立的新型疫苗,无法直接套用《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所建立的异常反应补偿二元责任模式,故其潜在的补偿风险应由谁承担,是一道摆在学界面前的必答题!
山东省疫苗补偿办法到底是个啥?咱们普通人一听到接种疫苗就有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心里多少有点嘀咕。这些不良反应怎么就成了政府赔偿的范围了呢?山东省卫健委发布了一个《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2024年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是政府想多管闲事,还是有什么别的深意?
12月12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2024年版)》的通知,2025年1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月15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省疾控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山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生后24小时内,当作为减毒活疫苗的卡介苗被注射到先天免疫缺陷的新生儿体内,却可能成为结核菌大量繁殖的源头,进入血液播散至全身引起播散性卡介苗病,严重甚至会造成残疾、危及生命。近日,来自湖南隆回县的秦华向澎湃公众服务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