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区哪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千万要注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知》,市区内禁燃区域为:文物保护单位、军事管理区及供油、供气、供电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城市大型综合商业体、地下商业街区、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聚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减少噪音污染,严防火灾、爆炸安全事故。一、共同目标降噪音、促环保、保安全不断增强禁放意识,逐步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二、共同努力全面落实各项禁放工作措施进一步扩大禁放宣传发动覆盖面提高市民遵守禁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两节”临近,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其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污染物,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不仅是导致“春节霾”的主要“元凶”,更加威胁着每一位市民的身体健康。
城中区公安分局、城中区安监局、城中区环保局、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中区消防大队、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联合发布《城中区2018年春节期间禁止在各广场燃放烟花爆竹公告》提出,春节期间,禁止在城中区各广场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3.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4.城市大型综合商业体、地下商业街区、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聚集场所;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及周边;7.墓地、陵园、山林、风景名胜区、水库、水源涵养
西宁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知》,规定2019年春节期间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月14日、16日,西海都市报先后刊发《禁放烟花爆竹西宁动真格了》《倡导零燃放共护西宁蓝》,引发市民热议,这一热点话题,支持禁燃者众多,反对者理由也很充分。
为了加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近日,西宁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西宁市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岁末年初,为确保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城东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积极响应市局及分局党委的号召,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力清查收缴非法、超标、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力求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关于2025年春节设置临时便民祭祀场点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切实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文明祭祀相关保障和服务工作,维护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现就设置临时便民祭祀场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1月28日(农历腊月二十九)至1月31日(农历正月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