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退出后首个春节平安和谐,维护“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省政府安委办决定从2021年1月30日起到3月15日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山西晚报讯8月7日,省长林武主持召开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甲醇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禁止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工作。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确保全市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节日,积极回应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省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事项通告如下:一、除2
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屯留区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在全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生
省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王延峰,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薛军正,省公安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立刚,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李贵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郭新安,介绍《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随着元旦和春节临近,在辞旧迎新之际,不少人关心节日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据悉,截至发稿时,广东佛山市,河南郑州市、濮阳市和南阳市,以及辽宁鞍山市已经明确,2025年春节可以有序、限时或在限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近年来,对于春节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各界一直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