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多地数百名游客在新疆遭恶意“甩团”滞留,两家涉案旅行社被立案调查。记者今天从上海市文旅局执法总队了解到,执法总队此前已收到新疆文旅厅执法监督局发来的相关信息并协助调查,参与揽客的熊乐国际旅行社上海外联部负责人文某已接受相关询问,50名上海游客正陆续得到妥善安排。
天津北方网讯:赴韩国旅游的游客在签证申请表上承诺“如滞留韩国应支付旅行社5万元违约金”,到达韩国后,这名游客真的一去不返。旅行社因此提起诉讼。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该游客给付旅行社5万元违约金。2014年3月,王某到本案原告某旅行社处报名,参加前往韩国的旅游。
文/何勇海5月22日,新疆通报了两家旅行社恶意“甩团”,导致数百游客滞留的情况,并提到两家旅行社实际是同一批人员负责具体业务。24日,一名涉事旅行社的前员工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她就职的旅行社会发布“全网最低”的团费,有时跨省旅游团费只要98元。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11月8日,中消协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旅游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点评,曝光旅游领域六大霸王条款。霸王条款一:行程改期改线无任何赔偿条款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何勇海5月22日,新疆通报了两家旅行社恶意“甩团”,导致数百名游客滞留的情况,并提到两家旅行社实际是同一批人员负责具体业务。24日,一名涉事旅行社的前员工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她就职的旅行社会发布“全网最低”的团费,有时跨省旅游团费只要98元。
事件回顾出国旅游遇上暴雨行程被取消2019年5月,饶某等4人分别与云南某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合同约定,云南某旅行社委托北京某旅行社成都分公司接待饶某等游客,饶某等4人共向旅行社支付了5.5万余元服务费。
暑假期间,不少朋友都有旅行的计划,除了要做好个人防疫外,在旅行中如果遇到以下问题,该如何维权呢?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吧!案例一旅行合同遭遇“霸王条款”,该怎么办?小陈在与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时发现了这些条款,他该怎么办?1.旅行社可以单方变更行程;2.
5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对外发布通报称,某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某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内地旅行社赴新疆旅游的团队过程中,因游客购物未达预期,在行程中拒绝履行合同,授意导游或全陪“甩团”,已被多次投诉。
跟团游时因天气原因导致行程中止怎么办?余姚法院旅游共享法庭来帮您!陈某跟团在北京游玩时,因突发的暴雨天气导致行程中止。陈某和旅行社就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等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双方怀着尽快解决事情的心愿来到余姚法院旅游共享法庭。
齐鲁网4月3日讯 日前,德州市工商局举行整治旅游业不公平格式条款媒体通气会,通报市工商局开展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旅游业8种旅游合同“霸王条款”进行曝光,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