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1月18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和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自2020年9月1日,西宁市正式实施《西宁市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来,烟花爆竹在全市市区范围内的销售空间再次压缩,截至目前,全市依法依规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有百余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两节”临近,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其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污染物,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不仅是导致“春节霾”的主要“元凶”,更加威胁着每一位市民的身体健康。
青海新闻网讯 2月13日,记者从西宁市四区环保部门了解到,环保部门发出倡议,号召为西宁的天空“加点蓝”。西宁市城西区环保局倡议辖区市民、商户“少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呼吁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清新绿色、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中国年。
本报讯为了加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近日,西宁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西宁市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关于2025年春节设置临时便民祭祀场点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切实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文明祭祀相关保障和服务工作,维护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现就设置临时便民祭祀场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1月28日(农历腊月二十九)至1月31日(农历正月初三)
根据国务院2016年2月6日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春节期间,禁止在广场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禁燃区域中心广场、西门文化广场、城南人民广场及辖区各小广场。
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全区森林草原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全区森林草原防火期。
临近春节,又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在声声震耳的鞭炮声中,您知道每个鞭炮燃放会产生多少PM2.5吗?您知道PM2.5会对我们的环境,对西宁的蓝天带来怎样的影响?市委市政府发出倡议,希望市民在欢度新春佳节时,尽量减少燃放或不放烟花爆竹,保持西宁良好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