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一省的财政、民政、经济、组织人事,在科举方面也有较高的话语权,是严格意义上的地方行政首长。负责一省的治安、刑事、刑狱,可以直接调动地方上的绿营军队,从事缉拿人犯、围剿盗匪、弹压乱民等职责,在地方上有影响的案件最终拍板定案都是由按察使来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自然没有检察院的公诉和监督,全凭其一言而决。
在明清时期历史上有一个特殊的官职,这个官职是之前历朝历代都没有出现过的,算这个官职就是道台。清朝的官制基本承袭了明朝的官制,在地方上清朝也设立了省、府、县三级行政机构,省的最高长官叫巡抚,府的最高长官叫知府,县的最高长官叫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