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答复: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和2019年6月1日起推行的《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在这个车轮滚滚的时代,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爱车已经成为很多人的梦想。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朋友开始考虑更换新车,享受更优质的驾驶体验。然而,对于许多已经拥有车牌号的老司机来说,换新车时能否继续使用原来的车牌成为了他们关心的问题之一。
近日,市民潘先生咨询:他有一位好朋友张小姐准备卖掉一辆开了两年多的沪牌小客车,想知道如果这辆车卖掉了,原来号牌的额度怎么办?可以一起过户给买家吗?如果不行的话,是否保留额度的同时也可以保留原车的号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