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全省通办”的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其中包括福建试点扩大到这些地方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福建省民政厅副厅长陈丽华介绍,围绕“婚姻家庭”等群众关心的内容,做好业务调整等各项准备。如,部署福建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升级;2021年1月1日后,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业务,离婚登记将增加“冷静期”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也就是说一方有重大疾病,他是明知的,如果说我得一癌症我根本就不知道,当然我没法告诉你,现在我强调的是 你明知自己是有重大疾病的,然后你在结婚登记之前,你必须要告诉对方,所以这个里边告知义务是非常重要的。
当代婚姻观念巨变!年轻人对婚姻态度大不同,登记制度也在改,一起来探究!婚姻观念的变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古老的誓言曾代表着人们对婚姻的美好期许。然而,在现代社会,婚姻观念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结婚率不断下降,离婚率持续上升,这不禁让人思考:到底是什么影响了年轻人的婚姻观?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周婉怡 陈逸之8月12日,民政部公布了《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结婚离婚登记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新增离婚冷静期等变化引起了大众的热烈讨论。这些修改会给婚姻登记服务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8月13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
◆《婚姻法》的发展变化新中国成立后,《婚姻法》共经历了三次比较大的立法变化:1950年《婚姻法》、1980年对1950年《婚姻法》的修订以及2001年对1980年《婚姻法》的修改,从而实现了法律文本的不断充实和完善。
日前,《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相关单位应当为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