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是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为防止超量投放的共享单车堆积、占道停放,8月4日,记者了解到,日前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洛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街面共享电单车发放专属“身份证”,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营造有序、便民的市容环境。
日前,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洛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约谈青桔、哈罗两家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旨在要求共享电单车企业立即开展洛阳路面运营车辆“一车一牌”上牌工作,以便加强洛阳共享单电车规范有序管理,确保科学投放,更好的服务广大市民。
制作/王怡文纵览新闻记者 刘世鹏9月5日,多位网友发视频称,在河南洛阳嵩县有不少出租车将共享电动车拉到了郊外。9月5日,嵩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纵览新闻(报料微信:ZLXWBL2023)记者,该局已接到市民反映,正在处理。
春节临近,为保障市民春运及春节期间安全便捷出行,共享电单车企业在河南省全面开启春运、春节出行保障。据统计,春节期间,市民对共享电单车的需求呈现“漏斗形”。春运开始后需求不断增高,除夕、正月初一是需求低谷,之后又快速上升。
事发河南洛阳,事故发生时,12岁的小萧使用父亲萧先生的账号,扫码开锁了一辆共享电动车。在骑行过程中,小萧未遵守交通规则逆向行驶,与驾驶两轮电动车且未戴头盔的夏女士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夏女士受伤。经事故责任认定,小萧负该事故主要责任,夏女士负该事故次要责任。
未成年人使用父亲的账号扫码开锁骑共享电动车,不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谁该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共享电动车的所有公司和保险公司需不需要担责?6日,记者从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