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颜星雨 记者 葛小林)常州金坛的张大爷在路边捡到一张银行信用卡,凭借着猜中的密码,三次到银行ATM机上取现11600元。没多久,警察就找上门了。近日,金坛法院作出判决。张大爷不仅要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还要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烟台齐鲁网11月11日讯(通讯员 路明 福基)“太感谢您了,真没想到我信用卡这些钱还能追回来。”昨天上午,在烟台芝罘公安分局毓璜顶派出所里,市民孙女士拿着失而复得的两万三千元现金激动地说到。10月25日,发现自己信用卡丢失的孙女士来到毓璜顶派出所报案。
2016年3月12日16时许,年仅21岁只有小学文化的刘某在蔚县蔚州镇前进路碰碰凉冷饮店拾得一张交通银行信用卡,并在当晚21时许来到一家烟酒店,通过“无密码确认“的方式,先后两次在POS机上刷卡套取人民币1000元和5000元。持卡人杨某收到短信提示后报警。
极目新闻通讯员 郑军 黄今捡到一张信用卡后,试出简单的密码,竟然刷出十万元!近日,湖北宜昌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一名男子尽管在警方正式立案前还款,10月12日,仍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检方提起公诉。经审理,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许多人虽然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但仍怀着侥幸心理,认为使用捡来的信用卡,并不足以构成犯罪。>近日,福安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以被告人陈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本报讯(记者杨桂宁通讯员李媛洁)市民黎某无意中捡拾他人的信用卡后,不但没有主动将卡还给失主,还见财起歹意,通过非法手段骗取现金。黎某套现刚得手,即被抓捕归案。近日,钦南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黎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7月22日,首府市民潘先生在民警的帮助下,追回了被盗刷的近1.8万元现金后,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今年4月22日,潘先生陆续接到两条银行卡消费信息,消费近1.8万元,然而他并未进行任何刷卡消费操作,仔细查找才发现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已经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