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广刚,男,1981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镇吴家庄468号,身份证号码:37060219811129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