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对夫妻因为“冠姓权”而闹离婚,迅速引起网友的讨论。大部分人都认为孩子随父姓是理所当然的,完全没必要吵架。而少部分人认为,孩子应该可以跟母姓,但是很多父亲一遇到孩子跟母姓就要吵要闹,完全没有必要,还闹离婚更加是无聊。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根本没有必要吵,因为法律早就有规定。
近日,浙江有一对刚结婚3个月的夫妻因孩子跟谁姓达不成共识闹上了法庭。在恋爱时,妻子小林就表示自己家中没有兄弟,父母有意将自己生的一个孩子跟女方姓。丈夫小陈想着将来生两个孩子,一个跟妈姓一个跟爸姓也是常事,就答应了,不过小陈并没有和他父母沟通。
近日关于女性冠名权引起了社会热议。对于此类问题,小编先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一刀切的说会被别人当成男权,所以以下分几种情况来回答这个问题。1.男方入赘女方或女方家大业大需要继承人。这种背景下,孩子以后的养育女方家庭肯定会出钱出力,包括孩子以后的成长规划也会提供很大的助力。
现在的孩子,随父姓、随母姓都很平常。但也有很多人仍然坚持孩子不能随母姓。为什么男女平等的今天,还有这种看起来老旧的思想呢?真的只是大男子主义作祟吗?随父随母,看看先祖在先秦时期,姓和氏本来是分开的。姓起源于母系氏族。最早的姓都是带女字旁的。
最近关于孩子是从父姓还是母姓的话题,突然在互联网上引起来雷暴,激起激烈的性别对抗,女方认为争取孩子的冠名权是男女平等,摆脱封建思想,摆脱歧视的标志,而男方认为,应该遵从国家几千年来的传承,孩子随父姓,祖制不可违,纲常不可乱,认为当今社会女性普遍享受优待,男女本来就已平等,不存在孩
简约母亲曾跟我说,我差一点就跟了她姓。我姐姐是随父亲姓的。我出生以后,母亲就提出老二要跟她姓李,连名字都想好了,叫李浩淼。那是上世纪70年代,大多数女孩以“艳、娟、静、芳”为名,这个备用名已经算不落窠臼了。但后来这个计划不了了之,我还是跟了父亲姓。
首先我们看看,新【婚姻法】的新规定: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最近一段时间,“高额彩礼”问题因为了广泛讨论,在去年9月的时候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记得当时这个文件出来的时候,立刻就成了全网的热搜,然后基层开始了浩浩荡荡的宣传工作。
“两头婚”就是夫妻两人登记,但是女不嫁,男不娶,男方不用出几十万彩礼,女方不用离开自己原生家庭。采用“两头婚”后,不再有“外公、外婆、舅舅、舅妈等”称谓,只有“爷爷、奶奶、叔叔等”称谓,本来是亲兄弟、姐弟,很有可能因姓氏的原因,非常容易变成“表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