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调研发现,目前我省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虽然有起色有亮点,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面临着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村庄规划管理滞后、资金投入不足、农民参与意愿不强等问题。
其中规定,城郊村庄中,平原地区人均建设用地不大于90平方米/人,户均宅基地不大于166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0.5;在山区和丘陵地区,人均建设用地不大于80平方米/人,户均宅基地不大于133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0.4;在其他村庄,平均地区人均建设用地不大于100平方米/人,户均宅基
来源:济南日报-爱济南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济南市农村村民自建住房建设技术导则》,明确村民自建房建筑基底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60平方米;室内外高差应控制在0.45米以内;层高一般不超过3.5米,村民自建房建筑层数应控制在三层及以下。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近年来农村迎来了快速发展期,特别是在建房上,国家的管控力度更大,明确强调了“一户一宅”政策要落实下去,其实1987年这一政策就已颁布,然而因过去的监管不力,以至于农村的宅基地、自建房乱象被比较多。
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为规范我市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4〕4号)等相关要求,我局起草了《济南市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