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的确权证,也称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可以用于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是农民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等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保障。
农村土地确权明确四方式: 一、大多数已经实现股份合作制的村庄,围绕股份制进行确地确权。 二、承包地块空间位置、界址仍然清晰,不存在争议的,采取“确权确地”到户。 三、承包地块地貌变化大且界址已不能辨认,先做好股权固化,再参照第一种情况“确股确地”。
□记者 韩立 陶登肖 实习生 刘凯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资料对农户依法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后,将给承包户颁发新证。
农村土地确权后,这4类“宅基地”不再属于你,子女也无法继承!原则上分户了,就意味着变成了“两家人”,虽然血缘上是亲人,但是如果再允许子女继承父辈的宅基地,那子女就拥有了两块宅基地,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所以是不能继承的。
推进农村城镇化是改革的一个热门话题,与之息息相关的一个名词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农村土地确权, 这些词“农村土地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频频出镜。为什么要土地确权?由谁来确权?对哪些土地确权?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的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
成都市委2008年1号文件要求在普遍的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的基础上,推动耕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开展农村房屋产权流转的试点。继而在2008年3月,成都市都江堰柳街镇拉开了全镇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地使用权以及农民房屋所有权的“确权”帷幕。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部署,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群众广泛关注。为此,记者就我市确权颁证工作有关问题采访了漯河市政府副市长、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锦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