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胡粤湘 邹晴 酒逢知己千杯少。许多人参加朋友聚会、家庭聚会免不了要喝点小酒。但过度饮酒不仅伤身体,同时还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2021年1月,封某应李某、高某邀请,到高某家中饮酒聚餐。其间,高某要上夜班提前离开,留下封某与李某继续饮酒。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不少的新规都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和朋友一起喝酒,有人酒后出了意外,共饮者要承担责任吗?
酒文化,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三五好友相聚、同事聚餐、工作应酬免不了要推杯换盏,都说小酌怡情,但饭桌上端起酒杯后往往却是不醉不归。过量饮酒不仅伤身体,还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如果共同饮酒后产生人身伤亡事件引发法律纠纷,共饮者需要承担责任吗?
问:律师您好,我去年参加了朋友的一场婚宴,和我一桌吃席的一个人喝醉酒回家后,夜里去世。醉酒死亡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饮酒时应当预见到过量饮酒后不但会损害自身健康,还可能发生其他危害后果,但其饮酒时却不加节制,其自身应承担主要责。
原标题:饮酒出意外 同饮者需担责吗?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张恒 通讯员 赵思雨)近年来,因聚餐喝酒导致共饮人受损的事件屡见不鲜,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或亲属向共饮者提出高额的赔偿请求。倘若共同饮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组织者、同饮者应承担什么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