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乡里·朝堂:北宋士人与孝道。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1月。它通常是一块方形的石碑,上面刻有墓主的传记,主要内容包括死者的姓名、死亡和埋葬日期、祖上信息和传记资料、杰出的美德和才能,以及押韵的挽词。
现实生活中,关于立碑落款,说法上很多,实际操作上也是五花八门,不一而足。不信自己可以看一看,统计一下,不说不同地区、不同地域、不同人群有差异,即便同一块坟地,同一个墓园或墓区,立碑落款都不一样。而且要命的是,每个家每个人都振振有词,认为自己做得对,自己有道理。
在中国古代墓志铭撰写中,有一个较为特殊的现象值得引起关注,那就是墓主生前为自己撰写墓志铭,对一生进行回顾并加以整体性评价,很有自我盖棺论定的意味。为自己撰写墓志这样的现象在宋代之前也时有发现,唐代自撰墓志铭较为知名的人物有白居易、杜牧、王绩以及韩愈之子韩昶。
考察这些问题,对于我们深入认识这种文体,无疑是有益的。一,它主要是向后世广大读者介绍墓中死者的生平事迹,而不是以当代读者为主要阅读对象,但是在撰写完成后,必须首先获得死者亲属或者僚属友朋的认可,即必须首先得到当代极少数读者的同意;
百度搜索得知:墓志铭是一种悼念性的文体,更是人类历史悠久的文化表现形式。在古代,墓志主要是把死者的简要生平刻在石碑上,放进墓穴里,中国人讲究立德、立言、立行,死后这些都是要写进墓志铭的,以求得人死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