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赣拟征告〔2022〕25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海州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28日就《秦东门小学地块拟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通过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现场张贴的方式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5月22日,江苏省发布《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通知称,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按照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决定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调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最
5月9日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朐阳公园及朐阳公园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示海州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3月25日就《朐阳公园及朐阳公园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海州区政府网站及现场张贴的方式予以公布,公开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结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灌云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东临街西社区二组农田、西临三队大沟、北临居民点、南临商城西路。
糖兴巷片区拆迁补偿方案已公布。文昌路及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补偿方案也已出台。此次征收提供了货币补偿、房票安置和房屋产权调换三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选择货币补偿的,将根据评估结果计算补偿款,并在签订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
近日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秦东门大街东延(科苑路-徐新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公布《秦东门大街东延(科苑路-徐新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为加快海州区旧城(棚户区)改造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城市
因谷沙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谷沙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