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一个当事人电话,要我帮她做婚前财产公证。她说,她现在有一套房子,有一些存款,男方什么也没有,要做婚前财产公证。我说,不用的,这个是婚前的财产,就是婚前的。不用公证。可是,她坚持要公证,觉得这样才踏实。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签订了不止一份离婚协议,双方各持一份争执不休,应以哪份为准?7月1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结婚二十余年,夫妻二人因感情破裂最终走向分手。然而,两人在协议离婚过程中,签订了不止一份离婚协议,双方各持一份争执不休,究竟应以哪份为准呢?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结婚二十余年,夫妻二人因感情破裂最终走向分手。然而,两人在协议离婚过程中,签订了不止一份离婚协议,双方各持一份争执不休,究竟应以哪份为准呢?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厦门的陈先生和关女士原本是一对夫妻,可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他们先后签了三份离婚协议书,这三份协议书对一套经济适用房的归属做出了三个不同的界定。那么,这三份协议书背后有什么隐情?既然有了三份离婚协议书,为什么陈先生还要将前妻关女士给告上法庭呢?
记者/李佳楠编辑/宋建华被许瑞龙视为“救星”的林栋梁2024年12月9日,安溪县法院一审宣判,林栋梁因犯诈骗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一年前,福建晋江商人许瑞龙才如梦初醒,这样一个司法掮客,在过去几年他与前妻离婚财产纠纷案中,还被自己一直当做“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