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就在2016年的一天,一则寻亲的告示在网络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本以为是寻常的寻亲告示,结果点开一看,发布人寻找的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而是养父母,发布人是一个23岁的年轻女子。当女子见到了阔别12年的养父,两人相见后瞬间泪洒当场。被寄养这事还要从女子小的时候说起。
养父和养女结婚,法律允许吗?允许吗?两人的年龄差将近30岁,后来发生关系生了一个小孩,就打算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民政局就犯难了,这两人没有血缘关系,不是近亲结婚。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养父女不能结婚。到底该不该给两人颁证呢?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做了回复,拒绝给这对养父女办证。
过去农村一直有着统一的观念:不生儿子不罢休,认为儿子是唯一继承“皇位”的人,家里有好的东西首先给男孩吃,有新衣服先给男孩穿,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重男轻女思想太严重,吃不饱穿不暖是常有的事,家里如果有多个女孩子被送人也是常有的事,下面阿平就跟大家说说四川的一位农民收养弃婴的故事,按理说弃婴长大后会非常孝顺养父的,可是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反差,不但没孝顺还把养父告上了法庭。
前言方崇财怎么也想不到,在自己54岁的年纪会被亲手养育了24年的养女告上法庭,目的竟是要和他断绝父女关系!“她不要我咯,我就不想她咯...”方崇财老人看似轻飘飘的一句话,却让无数观众听到了心碎的声音。究竟是怎样的决绝,才让24年的父女情走向了决裂?
【案情】2015年3月9日,周某(女)起诉与朱某(男)离婚,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但对婚内所收养女儿的抚养权有争议。朱某此时50岁,养女11岁,双方年龄差39岁。周某认为若养女归朱某抚养违背了收养法第九条关于收养条件的规定,且养女正处于生长发育期,跟随母亲更利于其生理和心理健康。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袁敏一个75岁、一个24岁,年龄相距甚远的两人是一对父女,父亲叫张双奇,女儿叫张白鸽。可能已经有人猜到了,他们不是亲生的父女关系,但他们之间的故事十分感人。二十几年前,张双奇抱着被遗弃的女婴回家,取名张白鸽,既当爹又当妈的抚养长大。
说出来真是要崩溃了!我是88年出生的,今年29岁,我母亲65年出生,今年52岁。我母亲这已经是第三次结婚,找了一个1980年出生的男人,比自己小15岁!前几天突然就结婚了,也没告诉我,结婚之后才告诉我。然后不告诉我年龄,还让我叫他“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