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一问题,长安区相关街道表示,经调查,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未在耕地上建设的房屋,且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本村经济组织成员建房诉求,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前往村委会正常办理建房手续。
来源:【赣南日报】近日,兴国县埠头乡一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他家老宅年限已久,墙体多处裂缝宽达2公分至3公分,大门前经常有路人过往,并且周围紧靠其他农户,存在安全隐患。若想重新修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宅基地是我们农村村民最为宝贵的财产,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宅基地也慢慢成了“香脖脖”,许多常年外出打工的人也纷纷回乡发展,不过由于常年在外打工,导致宅基地上的房屋破旧不堪,因此,为了在当地长期发展,所以许多村民便想就宅基地重新翻建,当然有的则是因为经济条件有所提高,便想就宅基地重新改建、扩建。
2024年4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重申,对农房实施改扩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有关审批手续,严格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翻建必须经过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还需要同时符合以下规定:1. 翻建必须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并且必须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