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不愿相信,快如疾风的草原骏马还会被狼吃掉。牧民告诉你:别看草原狼只有几十斤重,但是它却能吃掉几百斤重的马。为什么?因为狼有与生俱来的骗马术。马有时候会乖乖地进入狼群设下的“陷阱”,成为狼群的口中餐。特别是老马。★草原马的天敌是草原狼马矫健雄骏。
骑兵连有一匹马,长得并不帅,甚至还有点儿丑。它五短身材,高不过一米二;它头大颈短,胸宽鬃毛,皮厚毛粗;它四肢强健,马蹄如铁,蹄上有一圈如霜的白毛,就像刚刚踏雪归来;它通体为枣红色,当然除了蹄的上方和额头。不过,“马”不可貌相,别看它其貌不扬,骨子里却是一匹烈性良驹。
在茫茫的西部大草原上,生活着很多原始的牧民,在几十年前,内地人民生活普遍艰苦,但对于草原上来说,生活并无多大改变,与现在不同的区别是,现在放马都是摩托化和机械化了,很多牧民用汽车代替了骑马,放牧也不再是野生放养,而是圈养,更加科学化了。
夏季的草原上,7只狼采取抓俘虏战术,神不知鬼不觉地赶走了牧民巴尔冷的4匹马。老婆琪琪格急得要哭,丈夫巴尔冷说哭什么?明天让头马带着10匹“儿马子”(青年公马)把丢的马找回来就是。第二天,头马带上10匹儿马,不到中午就把丢失的4匹马找回来了。你说神不?
跑,跑!11匹野马被狼群穷追,从勇猛地奔跑到狼狈地逃窜,奔驰了将近10公里,终于疲惫地跑不动了。而此时狼群才发起了全面攻击。野马群被狼群切割成两部分,5只狼继续撕咬驱赶马群,而3只狼却包围了母马和马驹。最终,母马被2狼缠住,体重已经超过300斤的马驹被狼王咬住喉咙拖倒在地。
在草原放羊那会儿,冬天下雪,一只狐狼狈带着十来只狼,一个晚上两次偷袭羊圈,叼走了十多只亚成年羊。这个狼群有狈做军师,着实不会好对付,大清早老兽医就叫上我,骑着马到旁边几个牧场,通知大家一块组成打狼队,趁着大雪覆盖地面,能够顺着足迹到山里主动出击,把这个狼群赶紧清除掉。
假如举办一场特殊的动物运动会,让陆地上的所有高级动物都参与进来,那么在田径径赛项目中,就算最好运动员博尔特本人来了,可能也要被淘汰在预赛,无法进入决赛。因为在自然界中比人跑得快的动物实在太多了,猎豹,老虎,狮子,鸵鸟,野狼,棕熊,马,鹿等等,随便一数就有很多种。
特别是一些养过马的人会发现,在马的身上存在一个特点,马可以站着睡觉。不仅如此,在以前那个时代,生活生产资源较少,人类仍需依赖狩猎为生,野马自然是狩猎对象,再加上豺狼虎豹也不肯放过此等美味佳肴,野马的生存环境很是糟糕。
在草原上,狼要想好好吃一顿,就必须得捕捉大中型食草动物,这些动物体型重轻的也有几十公斤,奔跑速度快,耐力也不错,也大多是以群居的方式生活,十几头几十头聚集到一起不光一只狼不好搞定,几只狼也得通过合作的方式才行。
人与狼王的惨烈之战如果在人类不加干预的情况下,一种野生动物越强大,在人类的眼里危害程度就越大,也越能引起人们打败它们的欲望。纵观过去的历史,人们对豺狼虎豹的猎杀不是因它们干了多少十恶不赦的事,而是人们心理上认为它们本身的存在就是一种威胁,必须先除之而后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