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前不久,一辆“货拉拉”在春阳路上调头时不小心将路旁的一根消防栓撞断,顿时水流喷出,此路段小半幅路面遭水淹。当日上午9时40分许,南京江宁中队接到报警称,春阳路9号厂门口处发生了一起车辆撞消防栓的单方事故。
图为事故发生的现场扬子晚报网6月7日讯(通讯员 朱畅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南站交警中队接报一起警情。一名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城际空间站某栋门前,发生了一起小客车撞坏消防栓的单方交通事故。接到该警情后,江宁南站交警中队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
春节本是阖家欢乐的日子,中山有两人却一起自首,还要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男子醉驾撞毁消防栓还企图叫来朋友顶包2月13日(大年初二)晚上,火炬开发区司机李某喝了酒还要醉酒驾车为同事蒲某送钥匙,不料在行驶途中撞毁了路边的消防栓及行道树,小车严重损毁几近报废……湘D号牌小轿车车头严重损
来源:新民晚报 12月12日下午4时许,上海宝山区顾太路近祥和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撞断一只消防栓和一根路牌杆,现场道路一度出现大量积水。事发后,周围多位热心市民纷纷伸出援手,救助事故车辆驾驶员,所幸的是,这起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发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所以说在驾驶车辆时撞击消防栓等公共设施也是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减少相应的损失。
正当春季防火的关键时期,甘南县查哈阳乡室外消防栓被人为损坏,甘南县公安局查哈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找到当事人,当事人见到警察后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过错,包赔了损失并接收了处罚。 4月4日6时许,查哈阳派出所接到报警,位于该乡出城口的两个电线杆倒地,将室外消防栓拦腰砸坏,损失约7万元。
昨天下午2时35分,杨浦区凉州路贵阳路一在建工地门口发生一起事故:一辆卡车行至工地门口时,擦撞到一只消防栓,造成消防栓损坏,现场喷出数米高的水柱。事发后,消防和供水抢修部门到场处置,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但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通行造成影响。
原标题:没有接触 出了事故同样要担责晨报讯(通讯员 沙学祥 李倩 周永承 夏文娟 张爱国 王晓春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谷里交警中队接到市民报警称,在正方西路双塘社区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摔倒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