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们这里农村老人说:解放前农民掌握的土地很少,很多农民都没有土地,只能租种地主家的土地种,那时候地租是30%左右,就是说按照正常年景、比方说一亩地平均打500斤粮食,你就交150斤粮食给地主当租子,当然,农民也是可以和地主谈判的,就是说好地按30%地主收地租,如果是土地贫瘠、地主也可以少收一些地租、比方说收20%。
不到3/4的的土地,为耕种人所领有,超过1/4的土地,用于佃赁。Sidney D.Gamble,Ting Hsien,A North China Rural Community记载1930年河北正定县的情况:92%以上的家庭多少有些耕地,96%以上的家庭多少耕种着若干土地。
现在,从网络中只看见一些人细说长谈建国后三十年如何如何,改开四十年怎样怎样?民国22年民国地方调查录记载:“农村经济之破产,该县亦未能幸免,是以多数农户,每每负债度日,其终岁温饱免于亏累者,已不多观”。
解放前,村里存在大大小小的地主有七个,其中,村里姓牛的就有四个,占据着大片江山。老话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句话是有道理的,凭良心讲,其实身逢乱世,地主们的日子也不好过的,当时的世道,可以说兵匪一家,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小地主通常有几十亩或上百亩地,他们是靠雇佣几个长工种地,农忙的时候雇短工,这种地主一般对待长工不错,按年发工资,长工是有种地,手脚麻利的壮汉,农忙收庄稼的时候长工会带着临时雇地短工干活,这里头门道可不少,前言说过,长工必须手脚麻利,干活时长工就是领头的,长工干多少短工就得干多少,如果短工跟不上长工的节奏,别说工钱不给,饭也不管了,活儿也就白干了。
据1951年6月中共丽水县委的调查统计资料,全县29891户中,地主、富农、半地主式富农等三个阶层共1529户7034人,户数仅占总户数的5.12%,人口仅占6.73%,而占有土地达41809.49 亩,占总田亩数的3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