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一生的成长过程中,除了父母之外,与孩子朝夕相处时间最多的大概就要数老师了。正所谓: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曾几何时,老师被誉为是播撒教育种子的园丁,和传播知识的工程师等。但是在当前家校关系日益激化的环境下,负责任的老师可能正在被“扼杀”!
一教师在教室里给学生们上课。 (新华社记者 周牧/图)日前,教育部网站发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这一规则明确赋予了中小学教师一定限度的教育惩戒权,同时也再次明确了禁止体罚学生等不当行为。这给老师对违规违纪学生的惩戒撑了腰。但老师也不应照本宣科执行惩戒,而不顾教育效果。
调查动机前不久,《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这一鲜明表态,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
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重申教育惩戒权,是再一次为教师正当履职撑腰。一直以来,教育惩戒都是教师的合法权益。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简称《规则》)。《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
(视觉中国/图)2024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
□梁宇飞 (河西学院)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这一鲜明表态,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
□孙唯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谢家湾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总校长刘希娅向网友分享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自己带来的建议时表示,在《教师法》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中增加“教育惩戒权”,明确惩戒的范围、程度和方法,赋予老师教育义务的同时,也保障教师的惩戒权。
8月9日,“江西11岁男孩留遗书跳楼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涉事教师邹某用语和行为虽有失当之处,但总体上未偏离教育目的,不构成侮辱罪,依法判决被告邹某无罪。这起案件的起因是,2021年11月9日,小学生张某在学校对面一小区坠亡,并留下遗书一份,称他的死亡与教师邹某“有关”。
一直以来,教育惩戒权备受关注,一边是教师管不了、不敢管,教师的教育权利得不到保障,一边是个别教师以体罚代替教育惩戒,孩子的身心受到伤害,损害家校关系。如何将教育惩戒权纳入法治轨道,一直是大家关心的话题。
柔性管理是班主任在教育过程中,充分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针对学生出现的问题行为进行适度惩罚,同时给予学生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改进的一种人性化教育理念及策略。为什么班主任在实施教育惩戒时要选择柔性管理?首先,教育惩戒在实施对象与实施目的上都有其特殊性。
现在的学校教育,大部分深处一线的教师。对调皮捣蛋的学生已经是能不管就不管了,少惹事为好。学校和教育部门是要经常学习,不要体罚学生,就是在班级里站着也是体罚,要是被举报了,出事了学校和教育局也会加重处罚,所以教师变得佛系了,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