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分手或离婚后被纠缠骚扰,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该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实施30年后,妇女权益保障法再次迎来大修。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着力解决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痛点、难点。
林某(女)和赵某原本是情侣关系,但因双方性格不合,2022年12月,林某提出分手。此后的几个月里,赵某通过使用暴力、进行定位跟踪、使用窃听设备、破坏家门锁与电闸、安装监控摄像头等多种方式对林某进行骚扰,严重影响了林某的正常生活与工作,且对林某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1月17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据刚刚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作出首份保障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李某继续纠缠、骚扰陈某,以及禁止泄露、传播陈某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女子陈某与男子李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不能在一起,就要学会好聚好散,不能以爱之名行伤害之实。分手后的纠缠,可能违法,甚至涉嫌犯罪……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签发了首份对终止恋爱关系后女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防范了社会现实危险,切实保障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今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不能在一起,就要学会好聚好散,不能以爱之名行伤害之实。分手后的纠缠,可能违法,甚至涉嫌犯罪……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签发了首份对终止恋爱关系后女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防范了社会现实危险,切实保障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都说分手见人品相爱一场,分手应该体面一男子却因不想分手竟曝光前女友私密照片以此要挟挽回感情结果...“前男友把我的私密照片发给我的亲友,我没脸见人了……”9月10日上午,东营公安分局接到王女士报警,称“前男友把我手机抢走了,还把我手机里的私密照片发给我的家人。
恋爱分手后两人约定好聚好散女方却不断被前任恶意骚扰严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案情回顾蒋女士和男友恋爱初期感情不错,但时间一长,因为性格原因分手。蒋女士和男子协商签署“分手协议”,补偿他几千元的“分手费”之后就好聚好散,今后两人再无瓜葛。
封面新闻记者 王祥龙 冷宇分手后遭遇前男友威胁、纠缠、跟踪怎么办?3月20日,据德阳旌阳区法院消息,近日,该法院发出全市首份情侣分手后人身安全保护令。近日,该法院反家庭暴力中心接到市民刘梅(化名)求助称,其与男友分手后,还一直被纠缠、威胁,希望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