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30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不合格样品具体为:1. 标称天津市百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赛鸽”牌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615Z,不合格项目为: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2.
市市场监管委对我市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开展了专项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41批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包括雅迪、爱玛、小牛等品牌的共计81款电动自行车被禁止在北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南都湾财社记者发现,这81个车型被删除产品目录的原因分为三类: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主动申请和3C证书暂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将近年抽查不合格率较高的检测项目和2024年最新正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电动自行车领域典型案例案例一: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获嘉县史庄镇某修理部销售列入目录内产品未经认证案2024年3月27日,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获嘉县史庄镇某修理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台铃”牌电动自行车,其合格证上标注额定电压(V):48
本报讯(记者王薇)10款绿能、6款绿源、5款爱玛……昨天,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在本市新一轮重点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问题多发区域和重点品牌、型号,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产品的质量抽检中,共发现54款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
仙居县流通领域消防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表编号企业名称样品名称标称商标标称生产者规格型号抽样时间结论不合格项目1仙居县应德军电动自行车商行电动自行车五星黑马无锡萨博车业科技有限公司TDT0112Z2023.4.
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9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实施细则,我局组织开展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7月10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产品质量抽检中,发现54款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将从《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不得销售和登记上牌。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请驾驶人、车辆所有人持交警部门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及相关证件到大冶交通违法处理中心接受处理,逾期不来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将对暂扣的车辆依法处理。
2024年6月1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3年度浙江省人民币鉴别仪、烟花爆竹、潜水电泵、电动自行车等50种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本次抽查了102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其中30批次产品不合格。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记者阳娜)北京市市场监管局10日发布消息,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近期重点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问题多发区域和重点品牌、型号,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产品质量抽检,本轮抽检发现54款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