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的丈夫答应把婚前房产赠与我,但没办过户,如果离婚我可以分到房产吗?我和丈夫是二婚,到今年结婚已经三年了。他比我大十几岁,他和前妻的儿子今年已经17岁了。因为儿子的抚养权归丈夫所有,所以我一结婚就当了“后妈”,压力很大。
余姚一对夫妻离婚时,昔日赠送的礼物引发了财产分割争议:这些礼物究竟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呢?婚后,每逢生日、纪念日、情人节等重大节日,李先生也投其所好,在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内给妻子买各种首饰或包,虽然这些礼物都是相对平常的价格,但数量比较多,加在一起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双方在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赠与另一方,但未办理公证,亦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双方在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约定由双方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亦未办理房产加名登记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同所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归属,一方也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由于夫妻关系非同于社会其它关系,有些人在二者关系上存在着许多误区,因此,厘清二者的关系,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中国网财经4月7日讯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徐晓辉法官从婚姻纠纷中赠与合同标的趋势多样化、案件时间跨度大、案件类型多样化等特点出发,结合夫妻之间赠与合同、未成年子女之间赠与合同、婚外第三人赠与合同及其典型案例等,详细介绍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合同编中对赠与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建议公众在婚姻纠纷中慎重对待赠与合同。
通常情况下,男女双方恋爱期间,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一方或者一方的近亲属自愿赠送另一方一定的财物,一般都是一些价值较大或者蕴含特殊意义的财物,在司法实践中该行为被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最终未能结缔婚姻,上述赠与行为失效,赠与一方可以要求受赠与一方返还赠与的财物。
随着社会的发展,纯洁的婚姻已经在不经意间夹杂了各种各样的经济因素,因利益而结婚在当代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然很多时候,一张免费的结婚证真的能让自己得到自己想要的利益么,其实不然,前段时间爆出来的某某老板和某某空姐案件,不就是血淋淋的例子么,以婚姻来牟利或者想通过婚姻来得到自己想要的
这对花瓶属于丈夫和小芳的夫妻共同财产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