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力哥说农,随着美丽乡村的建设,农村变得越来越美丽,环境整洁,道路平坦,四通八达,绿树环绕,不仅鸟语花香,而且空气清新,家家户户院落外栽植各种吉祥的果树,进入秋季后,石榴、柿子迎风摇晃,田野里玉米、大豆生长旺盛,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作物的香味与泥土的芬芳扑面而来,农村再也不是以往的脏乱差,变得非常宜居,能在农村拥有一处房屋成为一种奢侈,如今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建房已不易,那么一户家庭多宅的是不是全部要收回呢?
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4月2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近日出台《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办法》指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应当严格土地用途管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行一户一宅。
【来源:惠州市农业农村局_本市要闻】近年来,在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引导居民集中居住方面,福田镇横溪头村与周袁村通过强化规划引领,不断优化用地布局,高效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宅基地管理,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有效提升村庄整体风貌和农村居住环境。
编者按小编写了几篇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文章,上一篇退休人员回农村老家定居,可以重修祖宅或申请宅基地建房吗?引起了大家的广泛热议,但在大家的讨论中,小编看到了很多人对我国的农村宅基地法律和政策不是很熟悉,因此,接下来,小编会跟大家进行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者,用地管理将依照规定提出拆除整改决定,对拒不执行整改者将依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我们要学习“八不准”的具体内容,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我们都知道,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是我们关心的“一户一宅”到底怎么认定?咱们农村农民一户多宅的情况也较为普遍,那么“一户多宅”就肯定不合法吗?
《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近日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据介绍,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本市已全面启动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计划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应登尽登”、颁证到户。广大农民将陆续拿到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
鲁法案例【2024】754(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系某村村民,案外人王某系某单位职工。2006年11月,李某和王某签订《宅基地转让合同书》一份,约定李某将宅基地(继承取得)一处作价3.2万元转让给王某,王某依约支付3.2万元并在该宅基地上重新建设了房屋。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农村的面貌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近年来,有关农村“统一建房”和每户补贴10万元的消息在坊间传得沸沸扬扬,这引发了广大农民朋友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那么,这一政策究竟是不是真的?农村自建房的时代是否已经过去?统一建房对于农民来说又有哪些利好?
前不久,农业农村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大篇幅介绍了农村土地的改革新规。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更是详细解读了农村宅基地的新规,如维护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探索自愿有偿退出。其实,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重点提出要稳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