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空置房现象愈发常见,与之密切相关的物业费缴纳问题,长期以来备受关注。近日,在细河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细河区法院速裁团队连续收到2起原告为某物业服务公司、被告为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空置房现象日益普遍,而由此引发的物业费缴纳问题也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最近,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就处理了一起典型的因房屋空置而拒缴物业费的案例,并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即使房子没住人,业主依然需要按时支付物业费。
闲置房物业费和已入住的物业费一样,造成闲置房业主对此极大不满,能否根据情况出台文件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应明确物业费的构成和服务内容,确保费用收取的透明度和合理性。对于闲置房,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灵活的收费标准,如按一定比例减免物业费,以减轻业主的经济负担。
业主大刚(化名)买了一处房产,但长期闲置不住,大刚认为,自己并未享有各项物业服务,多年空缴物业费。而且2015年开始与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如今已到期,过期就应视为自动失效废止。而物业公司则认为,大刚应继续缴纳物业费。
对于空置房如何缴纳物业费的问题,一些城市的小区作出了新的尝试。比如青岛市出台规定,对空置半年以上的房屋按60%的比例收取物业费,这一规定比较公平合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生活中,空置房如何缴纳物业费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焦点话题。
众所周知,这些年我国住房空置率一直在攀升,这一现象不仅限于偏远小镇,更在繁华都市中屡见不鲜,尤其是那些高楼林立、霓虹闪烁的一线城市与快速崛起的二三线城市,住房空置问题已成为城市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痛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