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都知道,无论是车还是人闯红灯发生事故,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无论是利用“奇葩”的方式惩戒闯红灯,还是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惩戒提醒闯红灯行为,都是为了让大家文明过马路,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交通秩序,为了避免带来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整理说起交通肇事罪,大家往往会联想到横冲直撞的电动车、各种超速或超载的卡车、轿车……但你知道吗?行人,也有可能犯交通肇事罪。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小案大道理时代新风尚”栏目推出一起行人闯红灯致他人被轧身亡的案件。
当心!行人闯红灯可能会带来刑事责任——上海市普陀区行人闯红灯致他人被轧身亡案访谈说起交通肇事罪,人们往往会认为被判刑的都是那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则的机动车驾驶员,但是今年8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最后被判交通肇事罪的人竟然是一名闯红灯的行人。
周某闯红灯过马路,碰撞到骑行电动车的林某致其摔倒,进而被轿车碾压。周某见状逃离现场,林某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9月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普陀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
“红灯停、绿灯行”是最基本的交通法规,然而,日常生活中仍有不少人无视交通信号灯,漠视交通法规,将自己和他人置于险境。此前,行人周某闯红灯过马路,碰撞到骑行电动车的林某致其摔倒,进而被轿车碾压。周某见状逃离现场,林某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
当心!行人闯红灯可能会带来刑事责任——上海市普陀区行人闯红灯致他人被轧身亡案访谈说起交通肇事罪,人们往往会认为被判刑的都是那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则的机动车驾驶员,但是今年8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最后被判交通肇事罪的人竟然是一名闯红灯的行人。
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行人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件,闯红灯者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这个判决很好地澄清了一个误解:法治并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该谁的责任谁承担。被告人周某闯红灯过马路,碰撞到骑行电动车的林某致其摔倒,进而被轿车碾压。
“红灯停、绿灯行”是最基本的交通法规 然而,日常生活中 仍有不少人无视交通信号灯 漠视交通法规 将自己和他人置于险境 9月4日 上海高院公布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行人闯红灯 致电动车车主被轧身亡 还因害怕逃逸 2024年5月某天早上7时许,周某在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红棉路路口东侧人
2024年5月17日7时10分许,被告人周某刚违规闯红灯,沿上海市普陀区某路口东侧人行横道由南向北小跑穿行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通过该人行横道的被害人凌某某发生碰撞,致被害人连人带车摔倒在对侧由东向西的机动车道内,适逢刘某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绿灯放行,并跟随前车起步,被害人遭刘某驾驶车辆碾轧,周某刚见状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