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计算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新旧税制平稳过渡,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仍然允许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众所周知,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但是在国家税务局164号公告中,提出了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原标题:税务部门解答个税热点问题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的公告》相关规定,将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赵某某以及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贾某、张某某三人列为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失信人员,并将有关失信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据人民日报今晚刚刚发布的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明确:2021年起累计收入不超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个税《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优化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