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交通普法节目《谭谈交通》因为版权问题被全网下架,引起网民极大关注。随着相关各方相继发声,事情的来龙去脉逐渐清晰。从法律上来看,版权方维权行为似乎合法。但公共机构的版权权益与普法宣传的公共利益如何协调,仍值得思考。引起关注后,相关各方先后发声。
7月13日,厦门某公司接到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其在公众号上传了一期名为“《谭谈交通》超全名场面合集”的视频,被法院认定侵犯了成都游术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处该公司赔偿合理开支1500元并停止侵权。
受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委托,四川君盛律师事务所杨志男、贺鹏飞律师,就《谭谈交通》节目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特发布公开声明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为《谭谈交通》节目的著作权人。
声明显示,近期,成都台对《谭谈交通》节目进行维权,引发了大众关注,掀起了群众对著作权领域相关法律的广泛讨论及著作权法律意识的普及,现谭乔与成都台进行了良好沟通,成都台强调其维权仅针对未经许可而进行不当获利的公司经营主体,并未针对任何个人。
谭乔警官,这位广为人知的交通警察,其主持的《谭谈交通》节目深受观众喜爱。该节目凭借其独特的亲和力、坚定的正义感以及不失幽默的风格,在全国交通普法类节目中独占鳌头,收视率名列前茅。网友纷纷表示,观看普法节目竟能体验到春晚小品的趣味。备受网友喜爱的谭乔警官,也有偶尔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