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本”与“题本”为明代区分, 公事称“题本”, 私事或循例奏报的事情叫“奏本”。“奏折”创于清朝, 开始时是“小报告”, 即所谓密奏, 不同于一般的“奏”, 后来“打小报告”的多了, 弄得皇上分不清哪些是“小报告”哪些是“大报告”了, 干脆把它们合一块儿。
为了让读者较系统地了解我国历史上公牍的种类、用途及其演变情况,现以近人徐望之《公牍通论》中所列九十余种从三代到清末民初的公文体制为基础,参照明代吴讷《文章辩体序说》和徐师曾《文体明辩序说》中有关同一体裁的介绍,并征引近人许同莘《公牍学史》一书中的有关论述以及《辞源》和其他史籍中的
"诏狱"是什么?该如何解释?这就需要我们细细咬文嚼字一下了。首先来解释一下"诏",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记载:"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诏,诏书。诏,告也。"也就是说"诏"是皇帝下的命令,具有特定含义、为皇帝所专用。
作者:我方特邀作者千秋远在金庸先生《天龙八部》中,段誉被塑造成了情商极高但武力飘忽的大理王子。虽然贵为王子,但在小说中,段誉的口头禅却是:我大理,国小兵弱……熟悉这段历史的朋友,相信都会有疑问:这国小兵弱的大理,是怎么从弱肉强食的五代十国时代生存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