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未批先建,符合两个条件,谁也不敢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若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一户二宅政策具体如下:1、宅基地合法申请或购买;2、农村户口分户。部分家庭成员多,房屋不够居住就需要分户;3、宅基地面积没有超标。有些家庭宅基地面积小,若申请再建一处宅基地,相关部门批准也是合法的;5、因户口回迁而造成的一户两宅。部分农村户口迁出是因为参军或上大学。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通过这个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农村一直施行“一户一宅”政策,一个户口本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法律的制定来源于实际生活的真实情况,所以立法之初的这个规定,比较符合村民朋友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