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10月23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优化政策。政策取消以个人名义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的条件限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记者获悉,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9月1日发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根据三级预警不同的措施,合肥市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在0.8-1.2区间浮动,按照目前个人公积金最高可贷款45万元计算,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也将在36万元-54万元区间浮动。
5月17日,为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将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每经AI快讯,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官微消息,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发布通知,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70万元。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各相关单位、缴存人:为进一步优化贷款服务,支持缴存人合理贷款需求,降低缴存人贷款成本,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自2025年1月20日起,恢复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
继上个月发布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相关政策后,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再迎调整。5月7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挂出《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上调借款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来源:【中安在线】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贷款需求,12月3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0月23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合肥将阶段性扩大购房提取范围,2026年12月31日前购买合肥市自住住房的,在本人及配偶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基础上,支持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
5月17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通知》,调整合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70万元。
大皖新闻讯 5月17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调整合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如下:一、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
大皖新闻讯 1月20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为进一步优化贷款服务,支持缴存人合理贷款需求,降低缴存人贷款成本,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自2025年1月20日起,恢复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
来源:【安徽财经网】安徽财经网讯:记者昨日获悉,自2025年1月20日起,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下称“商转公”)业务正式恢复,首批将办理2018年12月31日(含)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