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头条号编辑圆镜,今天要给大家带来一篇关于"乡村大变局!农转非是否意味着土地承包迎来终结?"的热门话题。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使得传统的土地承包制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农村一些家庭经济条件优越的人家,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依据国家的户口管理政策,自己出钱,向国家缴纳农村户口转移变更成非农村户口,人们称之为“农转非”户口,就可以跳出农村户口的范围,就可以逃脱农村人的各种赋税和摊派。
而农业户口是指靠自己生产粮食,并在每年上缴一部分公粮。但是问题来了,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有许多农民为了能减少负担,特别是在计划生育年代超生的,本来就没有分到土地,还需要负担农业税和上粮的任务,于是他们将户口进行了“农转非”,变成了非农业户口。
李丹、李青与二人的母亲王彩霞在同一农业家庭户下,1995年,李丹、李青二人为进城打工,将自己的农村户口从母亲王彩霞的农业户口名下转到了父亲李东城的非农户口名下,变成了非农户口。之后村里土地延包时,发放的《农村承包土地证》也载明了承包户主为王彩霞,人口为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采取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经常有农民朋友跟北京京坤拆迁律师咨询:进城落户的农民,需要收回承包地吗?
这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立法上,有了一个大的突破,与时俱进之举,就是与户口脱钩。过去的政策就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业户口是挂钩的,只要农转非迁出了户口,就失去了成员资格,造成了俱多遗憾和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