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玉溪市澄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耿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但在该案中,耿某并未直接饮酒,竟构成醉驾?究竟是怎么回事?原来,今年2月15日20时40分,耿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澄江市横大线某路口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
据媒体报道,广州李某驾车在某国道上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碰撞了路边防护墙,被执勤交警查获,并鉴定出血液酒精浓度高达167.7毫克/100毫升,超过了BAC醉驾标准80毫克/100毫升1倍以上,因醉酒危险驾驶被判拘役1个月,罚款3000元。
家在福州的陈先生,因发热、咳嗽、咳痰等,前往医院就诊,并挂了一瓶头孢西丁钠。就诊结束后回家的途中,陈先生感觉发热、胸闷、腹胀,判断自己出现中暑症状,便购买藿香正气水并口服了一支。约15分钟后,陈先生开始心慌气短、面部潮红、心率加快、头痛头晕,之后突然昏厥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