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海报新闻报道,陕西西安的秋先生养了8年的猫失踪一个月,事后发现猫被邻居捡回。多名法律人士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失主理论上还是应当给予管理人一定补偿,包括因为管理猫而造成的损失。
家破人亡,小猫经历了最悲惨的时刻。看到一个网友分享,业主群里面,有人在楼梯间看到一只猫。业主将照片发到群里面,热心的问,猫是谁的?大家都以为是谁家的猫跑出来,走丢了。结果,看到回复,大家心里五味杂陈……“大概是我哥哥家的猫,不要了,养猫的人死了,谁要谁领回家去好了。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7月16日通报了一起居民收留流浪猫后,猫咬伤邻居,导致收留者被邻居索赔的案件。法院介绍,老林捡到了一只流浪猫,因一直无人认领,便将猫养在了楼道里。老林家住20楼,将猫养在了自家门口楼梯上行通道拐角处。他要是出门,就会把猫关在笼子里,要是在家,就会把猫放出笼子。
9月13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关爱伴侣动物专项基金副主任萧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这几天我们团队陆续收到几位受害者的求助,嫌疑人无一例外是通过咸鱼平台在他们手里领养的猫咪后再进行虐杀行为。”
// 案例赵先生养了五年的暹罗猫“越狱”偷跑出家门,赵先生焦急之下,贴出“悬赏令”,表示谁能第一时间提供线索帮助自己找到猫,就拿出10000元表示酬谢。幸运的是,很快就有邻居提供了线索,赵先生也得以顺利找到了自己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