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连续报道的“山东中学生奸杀女生疑案”又有新进展:6月1日下午,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枫依法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提出了总额788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188万余元、精神抚慰金600万元。
齐鲁网6月13日讯 张志超,1984年出生,2003年入伍,现任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淄川区大队般阳中队政治指导员。2012年结婚,现有一3岁的女儿,与85岁的奶奶及父母同住。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夫妻结婚多年来,夫妻恩爱,孝敬老人,热心助人,邻里和睦。
获得自由和清白后,张志超(左)王广超在一起1月26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当事人(家属)及辩护律师处获悉,“山东中学生奸杀女生冤案”蒙冤人张志超的332万国家赔偿已经到账;王广超已和临沂中院签订赔偿协议,即将获得23.6万元国家赔偿。
现代快报讯 备受关注的“张志超案”有了新进展。据报道,2022年6月23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临沂检察院”)工作人员当面向张志超通报了检察院系统对该案的追责处理结果,山东检察院系统共10人因“张志超案”被追责。
原标题:被羁押5449天,山东张志超申请近790万国家赔偿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已获立案 曾因“强奸杀人”被羁押15年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曾因被认定为校园性侵杀人案凶手,后获得改判的山东男子张志超,委托律师向山东省高院提出788.9万余元国家赔偿,8日获得受理。
6月19日,南都记者从张志超案同案人王广超的代理律师处获悉,王广超已委托律师正式向山东省临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307万的国家赔偿,申请材料已邮寄方式寄出,临沂中院预计在收到申请书7个工作日内做出立案与否的答复。
山东临沭男子张志超被羁押15年后再审改判无罪,2020年10月20日中午,界面新闻从张志超及其代理律师处获悉,由于未能与临沂中院达成协议,还有问题需进一步协商,因此尚未签订国家赔偿协议,具体原因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山东临沭15年前被判杀人罪的张志超,可能明年会被无罪释放并获得200多万国家赔偿。但同时他也背负着嫌疑人的包袱。出狱后31周岁手握200多万,但工作、学习和爱情都得从头开始。那么,他今后的人生之路相比咱们普通人是更顺利还是更艰难?